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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会主义“养老”,有钱就够了吗?

今日,看到一则养老金普涨的消息,且不论涨幅多大,有无地区差异,对咱百姓而言总归是好事。但随之陷入深思。养老,是否有钱就够了?是否丢给国家就好了?

近年来,我国经济飞速发展,人民即将大踏步迈进小康社会,一片无限光明、欣欣向荣的景象。但随之而来的社会问题也是数不胜数,其中之一就是严峻的人口结构老龄化问题。中国是世界人口大国,其中老年人口超2.3亿,这一比例说明中国已经是人口结构老龄化国家。而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更让中国变成了“未富先老”国家的典型。这意味着我国的经济、社会生活,甚至社会结构都会受到影响。以欧洲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德国为例,65岁以上的老人超过全国人口的五分之一,直接导致德国经济增长潜力削弱,公共财政负担加重,社会保障资金危机,失业率上升等诸多问题。

对此,国家预见并作出了应对措施,制定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法规,并一步步调整、改进、完善。比如养老保险,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及地区基本情况,养老金逐渐提高,受益群众也越来越多;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加快,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形成,疾病防治能力不断增强,医疗保障覆盖人口逐步扩大;养老机构、养老设施逐年增多、管理日趋规范,现更推行更加便捷和人性化的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。

但,我想说的是,这样就够了吗?当然不够!

近年来,因子女不赡养父母、父母状告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的新闻层出不穷,屡见不鲜。无不是因为子女构造诸多借口而不赡养父母,有的父母尚能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而更多年迈体弱的老人却只能默默含泪,最终孤独痛苦地走向生命的尽头。2014年,八旬老太状告八子女不尽赡养义务,法院的判决让她得到了应有的赡养费和子女的轮流照顾;2013年,安徽省的张老太,膝下6个子女,其中二女儿的无视让她一纸诉状将其告到法院,却因当时她生活还能自理、经济尚能自足而败诉;2017年底,一则为了不拖累子女而留下遗书独自离去的老人在离世2个月后才被邻居发现的新闻震惊世人......这样心酸无奈的事件比比皆是,甚至就发生在你我身边。试想,那位胜诉的老太晚年生活会幸福吗?子女们会心甘情愿地善待老人吗?败诉的老太是真的需要二女的赡养费吗?这样对簿公堂的亲情还有温度吗?一心为子女着想的父母真的没有遗憾吗?

答案无疑是否定的。赡养老人既是道德要求,又是法定义务。“孝”是古代社会的基本道德要求,是中华传统美德的基本元素,是中国人品德形成的基础。古有舜孝感动天,后有刘恒亲尝汤药,再有子路百里负米......古人尚能如此,今人为何甘落其后?动物尚有“乌鸦反哺”、“羔羊跪乳”,难道自称高级动物的我们还不如这些低级动物?

那么孝,是否让老人有吃有穿就好?那案例二中那位母亲,生活还能自给自足却为何要状告女儿对她的不管不问?古人有云:善事父母为孝。那何为“善”?除了生活上的照料,还有精神上的慰藉,需要“心里关怀和内心愉悦”。现今,由于生活所迫,子女和父母异地居住是普遍的社会现状,这部分独居的老人被称作“空巢老人”。并不是每个空巢老人都缺金钱,他们更缺的,是子女的关爱。哪怕是相隔千里的寥寥数语问候,等待无数个日夜之后短短的几日相聚,他们都感到满足,感到欣慰。

仅此而已。但做到的,又有多少?为何如此?

愚以为这和教育缺失,亲情观念淡薄和道德风气低下不无关系。学识的增多并不意味着道德的高尚。百善孝为先,孝是人内在的品质,是作为人的根本,是至德。育人还得从德育起,从孝育起。但流于表面的“孝”我们不需要:美丽却冰冷的形式我们拒绝,响亮却空洞的口号我们反对;我们需要的,只是表里如一的一点一滴的行动。这行动,可以教育子女,可以形成能量,可以改变风气,让家庭和睦,人际和谐,国家和美。别让别有用心的人质疑“谁来养活中国老人”。靠我们自己,足矣。

社会主义的“养老”,应是政策与道德同行。承继这份道德遗产,是对古老优良传统的发扬,对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促进,更是对社会主义内涵的丰富。